服务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项目审核
实施机关:浙江省交通厅 办理程序: (1)由市、县交通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。(2)市、县交通主管部门受理初审后,行文报省交通厅,省交通厅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实地勘验后,签署审查意见,行文上报省政府或交通部。(3)省政府或交通部审查批准。 申报条件及材料明细: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:拟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申请书;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投资方经济实力情况说明;投资合同书草案;投资方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明;资信情况证明;其它相关材料。 主要监管措施: 通过检查了解工作进程,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,及时纠正不当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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